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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妥善和解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九万元。据悉,王某在李某处赊购价值十万元的化肥,并为王某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到期后,李某向王某多次催要欠款,但王某仅给付了一万元后,就开始躲避债务。无奈之下李某只好将王某告上法庭,在开庭审判阶段,王某始终没有露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王某更是玩起了“失踪”,其家里只有妻子一人带着孩子生活,并且王某的妻子也十分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王某名下没有银行存款、没有房屋登记、更无车辆,申请人李某也提供不了王某的财产线索,案件进入瓶颈,执行干警依法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并将文书送达到其家中。第二天,一直玩“失踪”的王某出现了,在执行局门口拿着限制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焦急的等待着法官,见到干警就问“你好,你看看谁管我这个案子,我是王某……”原来,王某的孩子正在上高中,并且学习成绩很好,王某怕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会影响孩子的未来,这才主动来法院找办案法官。执行法官对王某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又向王某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自己的影响,王某幡然悔悟,马上联系家里送来三万元钱,剩余的部分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近年来,蛟河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的被执行人充分利用限制消费令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手段,对“老赖”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蛟河法院将在后续的工作中不断加力,攻坚克难,持续扩大“冬季风暴”战果!
专栏2026-02-02 -
“十四五”时期,通化医药高新区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服务升级为核心,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政务服务体系、审批效能提升、政企沟通机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荣誉引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十四五”期间,高新区深入践行“用心服务、用情服务、用智服务”的工作理念,入选2023年度吉林省开发区营商环境优秀案例;2024年与2025年,连续两年入选中国开发区协会、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联合评选发布的《中国开发区营商环境百佳案例》。服务升级,赋能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十四五”期间,高新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企业服务质量。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实现“应进必进”及“一市两区”深度融合;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攻坚行动,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85%,跑动次数压减81.48%,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压缩率达43.08%,平均审批时限压缩74.47%,群众跑动次数减少79.27%,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从54%提升至91%,极大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践行“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承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不断扩宽代理代办服务领域,围绕企业开办、项目落地等重点领域,组建帮代办队伍,五年来为600余家企业解决了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投资项目审批立项等问题。累计收到企业致谢锦旗33面,“帮代办”服务业务量比2020年提升308%,显著提高企业办事便利程度,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改革攻坚,实现项目审批极速畅通。“十四五”期间,高新区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涉工程建设领域24项审批事项实现全流程线上审批,推出“容缺受理”事项清单13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15项,依托“吉林省工程眼”APP实施动态监测,2021年以来累计为84个项目提供工改平台“绿色通道”服务。系统施策,构建亲清共赢生态体系。“十四五”期间,高新区多措并举提升营商环境。系统谋划,高标准落实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在政务服务、市场准入等关键领域推出80余项具体举措。提升企业服务效能,大幅压缩企业开办与工程审批时限,设立民营经济专窗并实施项目包保机制。深化降本减负,拓展“非接触式”办税,集成推出主题式税务服务套餐。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组织1600多家市场主体签订承诺书,开展信用修复。畅通政企沟通,通过座谈会、投诉平台及监测点监督员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并持续完善接诉即办快速响应体系。
专栏2026-01-05 -
为助力吉林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强化“自媒体”监管,整治直播、短视频恶意营销乱象,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切实强化网络空间治理,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结合中央网信办“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部署,省委网信办、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营商环境办)等八部门自8月起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朗长白”网络生态治理系列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坚持依法治网、依法管网,准确把握互联网行业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有效解决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痛点问题,科学规范行业运行规则,推动网络生态持续向好,为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营造积极健康、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生态。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优化营商网络环境。着眼吉林高质量发展大局,围绕企业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乱象,积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聚焦各类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二是整治“自媒体”发布违规信息。整治“自媒体”乱象,破解“自媒体”信息内容失真、运营行为失度等深层次问题,维护网上信息内容传播良好秩序。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和行业领域“自媒体”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自媒体”内容生产传播格局。三是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恶意营销乱象。集中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突出问题,从严打击恶意散布虚假信息、违背公序良俗、违规引流营销、扰乱社会秩序等乱象,切实维护网民合法权益,推动网络直播、短视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不良信息的侵害,引导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管理。
专栏2025-09-15 -
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引领,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以更精准的政策供给、更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释放法治红利,为经营主体投资兴业保驾护航,助力地方产业发展。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统筹法院与通化市民营经济综合服务中心资源优势,成立涉企纠纷司法联动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服务窗口,开设民营企业意见专线,解决经营主体相关法律问题。创新打造“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实现诉前引导、诉中辅导、诉后疏导“三位一体”全流程涉企纠纷司法服务模式。创新构建“智慧司法约见系统”,提高法官第一时间对当事人司法诉求响应率。提高涉企案件办案效率,成立法邮集约服务中心,涉企案件电子送达占比98%,平均送达期限由7天缩短至2小时。公正审理商事案件,护航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从立案、保全、审判、执行各环节,对企业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努力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积极配合“项目建设集中攻坚”行动,高效审结涉重大工程建设案件24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20余次。贯彻审慎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探索建立涉企失信惩戒预告知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经营主体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关于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实施办法》,对于自动履行完毕案件,协助相关企业恢复信用。聚焦特色产业需求,强化专业保障。创新构建人参专业审判模式,设立全省首个“人参产业法庭”,组建由资深法官、行业专家组成的“人参产业智库”,建立“线上立案+巡回审判+远程调解”立体化诉讼服务平台,制作发放《人参产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人参产品生产销售法律风险提示》宣传册,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防范风险。搭建医药产业司法平台,妥善审理涉医疗项目建设和医药生产、销售领域案件,保障医药健康产业新生态构建。积极探索“法治+文旅”融合模式,开启快立、快审、快结通道,以高效化解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凝聚保障合力。与通化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建立涉企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机制,实现从立案到判决48小时全部办结。完善协同解纷机制,与通化市税务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建立“税商+法院”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从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诉讼执行反馈分析等四个方面加强协作,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专栏2025-05-08 -
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企涉民生案件,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保障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达到了“双赢”的效果。卢某驾驶货车在为某公司运送货物途中,货车部件意外脱落,将90岁的行人王奶奶击倒,致王奶奶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入院治疗22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了部分费用后,因王奶奶与某公司剩余部分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奶奶便将某公司诉至农安法院,要求赔偿剩余费用。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由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王奶奶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7万余元。由于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能主动履行义务,王奶奶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农安法院依法予以执行。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企业经营效益不佳,多笔债务缠身,该案前已有多起被执行案件,并且该企业账户已被冻结,账户内余额及所有资产不足以清偿现在所欠债务。当事人一方是90岁高龄的老人,另一方是处于困境的小微企业,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思考解决办法,多次到被执行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寻找执行途径。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做通了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要尽快履行给付义务,自愿先行垫付该笔赔偿款,后续待企业效益有所好转,再由企业陆续偿还。由此,既保障了王奶奶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公司的压力。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年事已高,又因车祸造成行动不便,便驱车前往王奶奶家,上门为其发放执行案款。王奶奶紧紧抓着法官的手,声音颤抖地说:“法官啊,你们为我这个案子跑了好多趟,还把赔偿款发到我家,辛苦了,太谢谢了!”至此,该赔偿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专栏2025-02-14 -
“今天,他必须给我钱……”申请执行人张某义愤填膺地对执行干警说。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张某系被执行人王某的亲姑父。此前,王某因经营砖厂需要向张某借款4.3万元,约定了利息,并承诺年底还清。借款期限到期后,张某找到王某夫妻要求偿还欠款,但二人表示因经营亏损目前无力偿还,希望暂缓一段时间。此后,张某又多次找到王某,但王某始终借口拖延。2023年,忍无可忍的张某来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人民法庭将王某告上法庭。经法院诉前调解后,王某向张某偿还了部分利息,可之后便不再提还钱之事,并偷偷搬家躲避张某。张某见王某毫无还款意愿,当即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立即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进行了查封,并叮嘱张某一旦发现王某的现住址或还有其他支付账号要立刻与执行干警联系。随后,张某经过多方打听,终于发现被执行人的线索——王某夫妻二人目前在江北某早市卖笨鸡。得到线索的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第二天便来到早市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妻子。考虑到王某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并未打扰二人经营,而是在散市后,一路默默跟随,直到王某经营的笨鸡店才上前表明身份。“你们今天在早市没有找上我,而是默默跟随,你们照顾我,考虑我的感受,我也愿意配合你们工作。”王某一边说,一边很配合地签好地址确认书。因考虑到被执行人需要出去做买卖,于是执行干警当场对被执行人送达了传票并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法庭进行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执行干警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要有点诚意,我也不是不好说话。只要他今年年底给我2万元,明年年底再给我3万元,剩下利息我就不要了”被执行人王某来到法庭后,执行干警单独与王某“聊天”,王某一直发着牢骚,说以前是如何照顾张某的,管他借点钱还要利息。执行干警见状,一方面从情理出发:“老哥,且不说他是你亲姑父,老两口80来岁了,没有什么收入来源,在你困难时把‘真金白银’借给你,是事实不?”执行干警见王某态度有所缓和,又从执行角度作为突破口:“不履行还款义务会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甚至拘留,你现在儿女都有出息,大学毕业,多好啊,咱不能拖累儿女,是不是?”,被执行人有所动容,表示愿意还钱,但需要延期。经过执行干警与张某沟通,最终,张某同意延期,但需多付5000元利息。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王某共计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5.5万元,于2026年10月1日前全部还清。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此案圆满执结。人民群众无小事,百姓利益大于天。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在公正执法的同时,兼顾了被执行人的难处和感受,柔性化解案情,做到刚柔并济,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做到善意文明,让执行工作有力度、有温度。
专栏202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