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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3
  • 2019年是家政服务行业面临新机遇的发展元年,国家层面政策发布密集,从“提质扩容”、“信用体系建设”等多维度设计家政服务领域发展的政策环境,为行业参与者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为了进一步发挥协会“自律、维权、服务、协调”的职能作用,尽职尽责为全体会员服务,推进协会2020年的工作计划,建立良好的定期沟通机制,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于7月25日成功组织召开第四届第三次理事会议。 为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钉钉在线网络会议平台相结合的形式,并通过钉钉在线网络会议直播间的文字留言区收集审议意见。协会共有理事 28 人,实际到会 (包含线上参会)16 人。监事 2 人,邀请参会 4 人。 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朱明忠在会上针对协会2019年诸多项目的完成情况做了全面的工作报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围绕协会总体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筛选课题,开展有针对性性地深入调研;充分利用自媒体平台资源,从细微处着手关怀从业人员,是协会2019年的主要目标成果。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朱明忠在报告中指出:加强协会组织自身建设是协会履行职能的前提和基础,是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面对新的发展形势,省家协坚持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进协会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协会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做到政治坚定。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做到有才履职。        本次会议由参会理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事项:(一)审议通过了朱明忠会长关于 2019 年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情况报告及 2020 年工作计划;(二)经审议同意建立“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纠纷投诉处理中心”兼挂“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纠纷投诉处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具体名称按批复)(三)经审议同意加快实训测评一体化基地建设,筹备职业技能等级第三方社会评价认定申请,继续深入开发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四)经审议同意全力配合省商务厅、省发改委完成全省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和购买服务的各项任务。(五)经审议同意全面推行诚信保障计划,推进落实“诚信服务卡”的推广和使用、加大宣传覆盖率,加强审核、管理和日常监测工作。(六)经审议同意推进建立省级区域间行业协会协作关系和省内跨领域商协会合作关系,联合开展活动,推动诚信建设。(七)经审议同意增补吉林省智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舒兰市含蕾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通化市巾帼职业培训学校、吉林省云策科技福祉集团有限公司为理事单位。 来源: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编辑: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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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3
  • (以下是规划目录,全文篇幅较长,请点击左下方附件下载PDF全文)吉林省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吉林省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pdf 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吉林省住房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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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3
  • 12月25日,建设工程省级工法答辩评审会,在长春工程学院举行。作为省建协系列评奖之一的省级工法每年评审一次。为确保评审质量和效率,省建协组建了工法专家评审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张军闯站长参加答辩评审并全程指导。现场答辩评审分三个评审组,分别由质量监督站站长张军闯,省建协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窦立军、副主任委员胡文武担任组长。受陈伟会长委托,常务副秘书长孔永臣,在答辩评审前对专家提出要求:评审过程中要严格坚持标准,细致认真,高度负责,重视工法技术与工艺创新和实际应用,体现公平公正,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中发挥应有作用。张军闯站长对工法总结应用在促进企业工艺与技术进步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通过工法评审,促进我省建设工程工法创新和品质及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作了进一步阐述。本次省级工法申报企业积极性高,重视度强,参与面广;工法申报质量较去年相比有明显提升。在近200项申报的工法中,有142项经过初审,进入答辩环节。由于专家在答辩之前就对工法影像资料进行了初审,对工法的背景与特点、工艺原理有了基本的了解,因此在答辩交流环节,工法主要完成人只需要结合PPT演示,对工法创新要点、适用范围与应用效益等进行重点介绍。专家结合现场复审,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有更多的时间给工法完成人以指导和切合实际的修改意见,使他们受益匪浅。 省级工法评审自2019年增设现场答辩环节,目的是使专家对工法的创新点、应用价值和效果及工法主要完成人的表达能力与技术水平等,有更直观清楚的了解,提高评审的质量和权威性,因而受到企业和工法完成人的好评。本次参加工法答辩的完成人,有的是初次来参加现场答辩,但也做足了准备,他们吸取了同行同事的经验,在答辩过程中,重点对工法工艺原理,创新应用等要点进行介绍,简单明了,干脆利落。记者随机采访了参加答辩的几位工法完成人。在谈及现场答辩的意义时,他们一致认为,现场答辩十分必要,这对工法完成人是一次锻炼,是宝贵的学习和提高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听取专家的意见建议,对更好地编写和改进工法很有意义。紧张有序的答辩结束,三个专家组分别召开了小组会议,对所负责的工法进行梳理总结和集中讨论。三个专家组的组长最后对所有工法进行了整体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最终结果意见。总的看,省级工法申报得到会员企业的持续重视,工法技术创新与适用价值有新的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工法有创新点但不善于总结提炼,还有的工法题目和工法内容不相符;有的工法不容易进行实际操作,影响实践应用效果;个别工法实际操作起来存在安全隐患,原始资料积累不足等等。专家们希望企业要继续高度重视工法技术创新与总结申报工作,重视技术应用和施工实践相融合,使我省建设工程工法的质量与品质不断提高,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适应行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这次省级工法答辩评审工作,得到长春工程学院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从答辩场地、设备提供和后勤服务等各方面保障,均做了精心周到的准备,保证了答辩评审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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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8
  • 省建协被命名为“吉林省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示范基地”12月30日,吉林省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在长春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召开。省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委员、部分省级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出席会议。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肖模文,省非公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民政厅副厅长、省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书记杜文革主持。省建筑业协会陈伟会长作为省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委员参加会议;省建筑业协会被命名为“吉林省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示范基地”。与会人员首先观摩了省中医药学会的党建工作经验和做法。省中医药学会党支部、省异地商会联合党委、省建筑装饰装修联合会党委、省建筑科技学院党委先后作交流发言。之后,由省民政厅副厅长、省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书记杜文革,宣读了省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关于命名“吉林省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示范基地”的决定。省建筑业协会和13家单位一起获此殊荣。这是省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对省建筑业协会党组织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正确发展方向,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创新理念方式,加强协会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高质量服务政府、行业和会员企业,促进行业和会员企业健康发展取得成绩的肯定和褒奖。授牌仪式结束,省非公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宋强讲话。他对被授予“吉林省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示范基地”的单位表示祝贺。对社会组织如何结合各自实际,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更高标准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提出要求。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肖模文作会议总结讲话。他强调,要通过这次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从社会组织实际特点和情况出发,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好“五项活动”,引领社会组织为实现“两确保一率先”目标和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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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8
  • 9月18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其中,在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方面: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报流程图此外需注意的是: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附原文: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一)实行电子证书。1.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具体示例及说明见附件1),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具体式样见附件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3.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并行使用期间,其注册编号同时有效。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4.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创新监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实现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审批许可、项目管理、行业监管等环节的应用。(二)开展延续注册。1.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2.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3.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至65周岁当日。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一)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三)一级建造师应妥善保管本人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账号信息泄露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四)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五)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的聘用单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注册专业有效期等不一致的,以电子证书信息为准。电子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重新下载。附件: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示例及说明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式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1年9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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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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