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龙井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龙井市公开招聘社工岗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2023年龙井市社工岗笔试后,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一)面试时间: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 (二)面试地点: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龙井市海兰西路251号)。 (三)入场时间:考生应于考试当天6点30分至7点进入考点。 三、面试准考证请参加面试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四、面试方式及成绩发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为10分钟。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将在龙井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发布。 五、相关要求(一)考生面试当天按分组(见附件)签到,考生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均通过抽签决定,未按规定时间入场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二)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三)面试当天需携带午餐费现金20元。 (四)考生入闱时禁止携带面试相关书籍和资料,随身携带的通讯和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交由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一旦在入闱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电子设备、面试相关书籍、资料未上交的,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五)考生不得穿着部门或行业工作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记的饰物。(六)面试时考生只报考号,不得报出姓名或其他可表明身份特征的信息(如所在单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籍贯、出生地等),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七)考生不得在发给的题签上进行涂写,考场内为每名考生准备了笔和纸,考生可以准备发言提纲。(八)考生入闱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如需去洗手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监督。(九)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否则按违纪处理。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433-5037312。 本次面试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因不可预测因素影响本次面试,将发布补充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龙井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2023年龙井市公开招聘社工岗面试时间及分组表.xlsx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8日     

    专栏
    2023-08-28
  • 根据《2023年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专项招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以下人员为龙井市2023年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县聘乡用”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监督举报电话:龙井市卫生健康局 0433-3259309龙井市2023年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县聘乡用”专项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名单.xls龙井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09月20日 

    专栏
    2023-09-21
  • 现将龙井市2023年吉林省第二批乡村振兴优秀人才选拔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登录时间算起)。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匿名、冒名、假名和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乡村振兴优秀人才推荐人选如下:杨冬吉 吉林省吉职创业园有限公司        总经理徐方华 延边火星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李储金  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          奋斗村纪检委员反映情况受理部门: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崔雪梅联系电话: 0433-5037314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8日      

    专栏
    2023-09-18
  •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开展2023年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公告为持续深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评估评价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加大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的督导力度,跟踪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推动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局拟开展2023年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工改”)第三方评估,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承办机构。一、委托单位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二、项目名称2023年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三、评估内容对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及所辖县(市),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口市开展评估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告包含吉林省工改工作整体情况及数据比较分析,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评估对象的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等内容。四、实施时间评估工作要求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五、项目经费项目经费不超过13.08万元人民币。六、承办机构相关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生产经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稳定的专业评估队伍,评估团队中须配备评估经验比较丰富的工作人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领域的专业人士;3.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开展调查评估活动的相应认证资质;4.具有省级层面相关项目第三方评估经验;5.本次遴选不受申报单位名额和比例限制;6.入选机构提供服务期间,愿意接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七、申请材料1.机构简介;2.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主要专家(研究员)和评估人员名册;4.近三年承担国家或省级层面的大型专项评估经验介绍;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6.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7.真实性承诺书;8.政府信息保密承诺书;9.评估实施方案。八、遴选方式请有意愿并具备项目资质的机构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含电子版)送(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枢纽中心A座(信封注明“2023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申请”,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在截止日期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并签订正式合同。联系电话:0431-80763035、80763044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栏
    2023-09-14
  • 根据《2023年龙井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医生(村医)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龙井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医生(村医)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面试测评方法面试主要采取测试专业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面试地点和时间面试考场设在龙井市卫生健康局(龙井市龙井街1209号)六楼会议室,面试时间为9月13日上午9点。三、有关要求(一)考生9月13日上午8点至8点30分入场,未按时入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场时需出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不能出示证的不得入场。(二)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三)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四)考生入闱时禁止携带面试相关书籍和资料,随身携带的通讯和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交由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一旦在入闱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电子设备、面试相关书籍、资料未上交的,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五)考生不得穿着部门或行业工作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记的饰物。(六)面试时考生只报考号,不得报出姓名或其他可表明身份特征的信息(如所在单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籍贯、出生地等),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七)考生不得在发给的题签(教材)上进行涂写,考场内已为每名考生准备了笔和纸。(八)考生入闱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如需去洗手间,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监督。(九)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否则按违纪处理。咨询电话:龙井市卫健局 0433-3259307本次面试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龙井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9月7日  

    专栏
    2023-09-07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552号)要求,原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承担我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根据《关于整合组建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服务中心有关事宜的批复》(吉委编事字〔2022〕130号),原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已由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接。目前经过专网调试,中心新址已具备现场查询及远程邮寄办公条件。现就此项业务办理工作变更事宜公示如下:1.业务受理单位: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服务中心2.业务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A座17层1712室3.业务咨询电话:0431-80773733备注: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可通过“信用中国(吉林)”网站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credit.jl.gov.cn/gwy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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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3
  • 共:12条